以下內容僅供參考,具體規則以交易所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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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割前準備
買方客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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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方客戶 |
1、交割意向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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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割意向表 |
2、交割手續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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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割手續費表 |
3、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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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 |
4、交割授權委托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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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割授權委托書 |
5、交割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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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可用于交割的倉單 |
6、開票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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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注銷申請(不提貨無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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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方客戶第2、3、4、6項及賣方客戶第2、3、4項僅首次需要提交,再次交割時無變化則無需提交。
賣方客戶如未持有倉單,交割前還需提前辦理商品入庫、倉單注冊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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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割方式
倉庫交割、廠庫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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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割單位及交割月限倉
交 割 單 位:5噸(凈重、1手)。
交割月限倉 :500手
如交割量超過交割月限倉,需在交割月前一個月第5個日歷日前申請交割月套保額度,具體額度以交易所審批結果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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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割及開票流程
交割流程:
時間 |
買方客戶 |
賣方客戶 |
臨近交割月至最后交易日前 |
提交交割材料 |
①辦理商品入庫注冊倉單(已持有倉單除外) ②提交交割材料 |
最后交易日 |
保證金轉為交割預付款 |
①提交倉單
②申報凍結倉單數量后當日釋放交割保證金(未申報則配對日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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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交割日(最后交易日后第一個交易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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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倉單 |
第二交割日(配對日) |
①挑選倉單
②扣交割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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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扣交割手續費
②釋放交割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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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交割日 |
①扣交割余款 ②收市后收取倉單 |
①收取買方客戶開票信息
②結算后收取80%交割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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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交割日后7個交易日內 |
收取交割發票 |
①開具交割發票轉交買方 ②買方確認票據后收取20%交割余款 |
1、賣方客戶可以在進入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期間提交滾動交割申請。滾動交割買賣雙方響應成功當日為第一交割日(當日為滾動交割的配對日、收取交割手續費),進入交割流程。參與滾動交割的客戶需在交割意向表中注明滾動交割意向。
2、第二交割日為賣方客戶倉儲費最后計費日,第三交割日為買方客戶倉儲費開始計費日。當月倉儲費由交易所次月初通過期貨賬戶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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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票流程:
賣方客戶 ?→ ?買方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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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鐵交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賣方客戶應當在交割日后7個交易日內將發票傳遞給買方客戶。發票延遲1至10日(公歷日)的,賣方應當每天支付貨款金額0.5‰的滯納金;超過10日(公歷日)仍未提供發票的,視為拒絕提供發票,賣方應當按貨款金額的規定比例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比例按照國家稅務部門公布的增值稅稅率執行。滯納金或者違約金從貨款余額中扣除,補償給買方,剩余貨款屬于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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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交割品要求及規定
基準交割品: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硅鐵》(GB/T 2272-2009)規定牌號為FeSi75-B(硅含量≥72.0%、磷含量≤0.04%、硫含量≤0.02%、碳含量≤0.2%)、粒度為10-60mm的硅鐵,其中:錳、鉻含量不作要求;粒度偏差篩下物不大于5%,篩上物不大于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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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要求:
硅鐵交割品包裝物采用雙層、中間加固攔腰圍帶的塑料編織袋。包裝袋上應標明產品名稱、產品牌號、執行標準及生產企業名稱。單包凈重為1000±10公斤。
硅鐵交割品按照凈重結算,包裝物按照2.5公斤/條標準扣除重量,包裝物價格包含在硅鐵合約價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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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出庫規定:
1、硅鐵入庫時,貨主應當向倉庫提交本批硅鐵生產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明書》。《質量證明書》須載有生產廠家、生產(出廠)日期、適用的質量標準和該批產品的質量檢驗結果等信息。
2、硅鐵入庫時,包裝物應干燥、結實耐用、適宜儲存。硅鐵生產(出廠)日期超過90天的不允許入庫。硅鐵有粉化現象的不允許入庫。
3、重量驗收采用過地磅方式進行。
4、質量驗收:入庫硅鐵的采樣、制樣、質檢以及粒度檢測由質檢機構負責,按有關國家標準執行,倉庫應予協助,質檢機構檢驗費用及相關倉庫配合檢驗費用由貨主承擔。
5、自完成采樣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質檢機構應當出具檢驗結果,并及時通知倉庫。
6、硅鐵包裝因取樣損壞的,倉庫應按相應國家標準重新灌包,所需包裝物由客戶提供,灌包費用由客戶承擔。
7、硅鐵出庫檢驗時,粒度偏差篩下物高于入庫指標1個百分點以內的,視作合格;超過1個百分點的,超出部分倉庫應及時補足。不能及時補足的,倉庫按《提貨通知單》開具日之前(含當日)硅鐵期貨最近交割月最高交割結算價核算價款,賠償貨主。
8、出庫過程中,發現硅鐵包裝損壞,不適宜再次裝卸及運輸的,倉庫應當免費提供包裝物并重新灌包。
9、硅鐵廠庫倉單交貨地點為貨主在廠庫配送范圍內選擇的交割倉庫(各廠庫配送范圍見交易所公告)。貨物運至交割倉庫買方車板前的費用(包括交割倉庫收取的中轉費用)由廠庫承擔。交割倉庫存在升貼水的,貨主與廠庫可按照交易所規定的升貼水標準自行結算。在其他地點交貨的,具體交收事宜及相關費用由雙方協商確定。
10、硅鐵交貨時,廠庫向貨主提供符合交割標準《產品質量證明書》。
倉單規定:
1、自交割月最后交易日下午3時起,交易所不再受理倉庫提出的用于當月交割的倉庫倉單注冊申請。該日下午3時以后的注冊申請所形成的標準倉單可以參與后續月份交割。交易所規定的可予質量免檢的商品用于期貨交割的,最遲應當在合約最后交易日前一日申請注冊。
2、廠庫最遲應當在合約交割月最后交易日前三個交易日下午3時前提交倉單注冊申請。廠庫提交的支付保證方式符合規定的,交易所可在自廠庫提出倉單注冊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予以注冊。
3、每年2月、6月、10月第15個交易日(含該日)之前注冊的廠庫和倉庫硅鐵標準倉單,應在當月的第15個交易日(含該日)之前全部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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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質檢機構:
單位名稱 |
地址 |
聯系人 |
聯系方式 |
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檢驗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陽區西壩河東里18號三元大廈18層 |
陳宏 |
電話:010-84603658
手機:13801063685
傳真:010-84603897
|
通標標準技術服務(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市宜山路889號三號樓4樓 |
李欣 |
手機:18611887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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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違約的判定:
1、規定期限內,賣方未能如數交付標準倉單或未能如數交付實物的。
2、規定期限內,買方未能如數解付貨款的。
3、交易所認定的其他違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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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違約的處理:
1、構成交割違約的,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部分合約價值(按交割結算價計算)20%的違約金給守約方。買賣雙方終止交割。
2、計算買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時,交易所應對違約部分預扣合約價值20%的違約金。
計算賣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的公式為:
賣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手)=[應交標準倉單數量(張)-已交標準倉單數量(張)]×交割單位÷交易單位
計算買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的公式為:
買方接到的倉單為完稅標準倉單的,買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手)=(應交貨款 -已交貨款)÷(1-20%)÷(交割結算價+包裝物單價)÷交易單位
買方接到的倉單為保稅標準倉單的,買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手)=[保稅應交貨款(元)-已交貨款(元)]÷ 保稅交割結算價(元/噸)÷(1-20%)÷交易單位
3、買賣雙方同時違約的,交易所按終止交割處理,并對雙方分別處以違約部分合約價值5%的罰款。
4、出現終止交割情形時,交易所的擔保責任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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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交割結算價
硅鐵期貨滾動交割的交割結算價為期貨合約配對日(含該日)前10個交易日交易結算價的算術平均價。集中交割的交割結算價為期貨合約最后交易日(含該日)前10個交易日交易結算價的算術平均價。
硅鐵期貨合約的交割基準價為該期貨合約的基準交割品在基準倉庫出庫時汽車板交貨的含稅價格(含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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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交割費用
1、交割手續費
2、其他費用:
交割預報定金30元/噸,按實際入庫數量在辦理完入庫手續后退回(預報但未入庫數量的相應定金不退)。
硅鐵運達倉庫指定貨位前的一切費用和貨物裝到汽車板的出庫費用由賣方客戶承擔,貨物出庫裝到汽車板后的一切費用由買方客戶承擔。
硅鐵包裝物不另行計價。
項目 |
費用標準 |
備注 |
倉儲費 |
0.45元/噸·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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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庫費 |
入庫費 |
25元/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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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庫費 |
0元/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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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轉費 |
與倉儲費、出入庫費用相同 |
|
配合檢驗費 |
入庫 |
3元/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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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庫復檢 |
18元/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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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商品交易所委托檢驗收費標準(CCI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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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鐵合金 |
項目 |
檢驗費(元/項) |
磷 |
260 |
硫 |
260 |
碳 |
260 |
粒度 |
280 |
全部檢驗費用 |
14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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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取樣費10元/噸;
2.最低收費:3000元/批 (不包括檢驗費)
3.對于有包裝的貨物,在取樣時要求必須倒袋,以保證所取樣品具有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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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商品交易所委托檢驗收費標準(SGS) |
硅鐵合金 |
項目 |
分析費(元/項) |
硅 |
280 |
磷 |
280 |
硫 |
280 |
碳 |
280 |
粒度 |
280 |
全部樣品分析費 |
1400元 |
|
|
除上述樣品分析費用外,取樣、制樣費用收取標準如下:
1.??? 差旅費:SGS各分公司駐地當地檢驗員檢驗差旅費500元/天,異地按實際發生費用收取。
2.??? 現場檢驗費:按2500元/人工標準收取(一位檢驗員工作8小時為一個“人工”,自檢驗員離開駐地開始計算,截止到檢驗員回到駐地。超過8小時部分,按照每個檢驗員313元/小時標準加收超時費用)。
3.??? 品質樣品運送費:由實際樣品重量和運輸距離收費,約為500元/批次。
4.??? 制樣費:500元/批次。
5.??? 證書費:紙質證書: 500元/套; 電子證書:免費(兩種證書介質,只能選定其中一種)。
檢驗費用合計:
差旅費+現場檢驗費+品質樣品運送費+制樣費+ 分析費+證書費+增值稅(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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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僅供參考,具體規則以交易所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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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割前準備
買方客戶
賣方客戶
1、交割意向表
1、交割意向表
2、交割手續費表
2、交割手續費表
3、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
3、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
4、交割授權委托書
4、交割授權委托書
5、交割貨款
5、可用于交割的倉單
6、開票資料
7、注銷申請(不提貨無需)
買方客戶第2、3、4、6項及賣方客戶第2、3、4項僅首次需要提交,再次交割時無變化則無需提交。
賣方客戶如未持有倉單,交割前還需提前辦理商品入庫、倉單注冊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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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割方式
倉庫交割、廠庫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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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割單位及交割月限倉
交 割 單 位:5噸(凈重、1手)。
交割月限倉 :500手
如交割量超過交割月限倉,需在交割月前一個月第5個日歷日前申請交割月套保額度,具體額度以交易所審批結果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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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割及開票流程
交割流程:
時間
買方客戶
賣方客戶
臨近交割月至最后交易日前
提交交割材料
①辦理商品入庫注冊倉單(已持有倉單除外)
②提交交割材料
最后交易日
保證金轉為交割預付款
①提交倉單
②申報凍結倉單數量后當日釋放交割保證金(未申報則配對日釋放)
第一交割日(最后交易日后第一個交易日)
公布倉單
第二交割日(配對日)
①挑選倉單
②扣交割手續費
①扣交割手續費
②釋放交割保證金
第三交割日
①扣交割余款
②收市后收取倉單
①收取買方客戶開票信息
②結算后收取80%交割貨款
第三交割日后7個交易日內
收取交割發票
①開具交割發票轉交買方
②買方確認票據后收取20%交割余款
1、賣方客戶可以在進入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期間提交滾動交割申請。滾動交割買賣雙方響應成功當日為第一交割日(當日為滾動交割的配對日、收取交割手續費),進入交割流程。參與滾動交割的客戶需在交割意向表中注明滾動交割意向。
2、第二交割日為賣方客戶倉儲費最后計費日,第三交割日為買方客戶倉儲費開始計費日。當月倉儲費由交易所次月初通過期貨賬戶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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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票流程:
賣方客戶 ?→ ?買方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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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鐵交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賣方客戶應當在交割日后7個交易日內將發票傳遞給買方客戶。發票延遲1至10日(公歷日)的,賣方應當每天支付貨款金額0.5‰的滯納金;超過10日(公歷日)仍未提供發票的,視為拒絕提供發票,賣方應當按貨款金額的規定比例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比例按照國家稅務部門公布的增值稅稅率執行。滯納金或者違約金從貨款余額中扣除,補償給買方,剩余貨款屬于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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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交割品要求及規定
基準交割品: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硅鐵》(GB/T 2272-2009)規定牌號為FeSi75-B(硅含量≥72.0%、磷含量≤0.04%、硫含量≤0.02%、碳含量≤0.2%)、粒度為10-60mm的硅鐵,其中:錳、鉻含量不作要求;粒度偏差篩下物不大于5%,篩上物不大于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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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要求:
硅鐵交割品包裝物采用雙層、中間加固攔腰圍帶的塑料編織袋。包裝袋上應標明產品名稱、產品牌號、執行標準及生產企業名稱。單包凈重為1000±10公斤。
硅鐵交割品按照凈重結算,包裝物按照2.5公斤/條標準扣除重量,包裝物價格包含在硅鐵合約價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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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出庫規定:
1、硅鐵入庫時,貨主應當向倉庫提交本批硅鐵生產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明書》。《質量證明書》須載有生產廠家、生產(出廠)日期、適用的質量標準和該批產品的質量檢驗結果等信息。
2、硅鐵入庫時,包裝物應干燥、結實耐用、適宜儲存。硅鐵生產(出廠)日期超過90天的不允許入庫。硅鐵有粉化現象的不允許入庫。
3、重量驗收采用過地磅方式進行。
4、質量驗收:入庫硅鐵的采樣、制樣、質檢以及粒度檢測由質檢機構負責,按有關國家標準執行,倉庫應予協助,質檢機構檢驗費用及相關倉庫配合檢驗費用由貨主承擔。
5、自完成采樣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質檢機構應當出具檢驗結果,并及時通知倉庫。
6、硅鐵包裝因取樣損壞的,倉庫應按相應國家標準重新灌包,所需包裝物由客戶提供,灌包費用由客戶承擔。
7、硅鐵出庫檢驗時,粒度偏差篩下物高于入庫指標1個百分點以內的,視作合格;超過1個百分點的,超出部分倉庫應及時補足。不能及時補足的,倉庫按《提貨通知單》開具日之前(含當日)硅鐵期貨最近交割月最高交割結算價核算價款,賠償貨主。
8、出庫過程中,發現硅鐵包裝損壞,不適宜再次裝卸及運輸的,倉庫應當免費提供包裝物并重新灌包。
9、硅鐵廠庫倉單交貨地點為貨主在廠庫配送范圍內選擇的交割倉庫(各廠庫配送范圍見交易所公告)。貨物運至交割倉庫買方車板前的費用(包括交割倉庫收取的中轉費用)由廠庫承擔。交割倉庫存在升貼水的,貨主與廠庫可按照交易所規定的升貼水標準自行結算。在其他地點交貨的,具體交收事宜及相關費用由雙方協商確定。
10、硅鐵交貨時,廠庫向貨主提供符合交割標準《產品質量證明書》。
倉單規定:
1、自交割月最后交易日下午3時起,交易所不再受理倉庫提出的用于當月交割的倉庫倉單注冊申請。該日下午3時以后的注冊申請所形成的標準倉單可以參與后續月份交割。交易所規定的可予質量免檢的商品用于期貨交割的,最遲應當在合約最后交易日前一日申請注冊。
2、廠庫最遲應當在合約交割月最后交易日前三個交易日下午3時前提交倉單注冊申請。廠庫提交的支付保證方式符合規定的,交易所可在自廠庫提出倉單注冊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予以注冊。
3、每年2月、6月、10月第15個交易日(含該日)之前注冊的廠庫和倉庫硅鐵標準倉單,應在當月的第15個交易日(含該日)之前全部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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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質檢機構:
單位名稱
地址
聯系人
聯系方式
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檢驗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陽區西壩河東里18號三元大廈18層
陳宏
電話:010-84603658
手機:13801063685
傳真:010-84603897
通標標準技術服務(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市宜山路889號三號樓4樓
李欣
手機:18611887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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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違約的判定:
1、規定期限內,賣方未能如數交付標準倉單或未能如數交付實物的。
2、規定期限內,買方未能如數解付貨款的。
3、交易所認定的其他違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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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違約的處理:
1、構成交割違約的,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部分合約價值(按交割結算價計算)20%的違約金給守約方。買賣雙方終止交割。
2、計算買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時,交易所應對違約部分預扣合約價值20%的違約金。
計算賣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的公式為:
賣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手)=[應交標準倉單數量(張)-已交標準倉單數量(張)]×交割單位÷交易單位
計算買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的公式為:
買方接到的倉單為完稅標準倉單的,買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手)=(應交貨款 -已交貨款)÷(1-20%)÷(交割結算價+包裝物單價)÷交易單位
買方接到的倉單為保稅標準倉單的,買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手)=[保稅應交貨款(元)-已交貨款(元)]÷ 保稅交割結算價(元/噸)÷(1-20%)÷交易單位
3、買賣雙方同時違約的,交易所按終止交割處理,并對雙方分別處以違約部分合約價值5%的罰款。
4、出現終止交割情形時,交易所的擔保責任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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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交割結算價
硅鐵期貨滾動交割的交割結算價為期貨合約配對日(含該日)前10個交易日交易結算價的算術平均價。集中交割的交割結算價為期貨合約最后交易日(含該日)前10個交易日交易結算價的算術平均價。
硅鐵期貨合約的交割基準價為該期貨合約的基準交割品在基準倉庫出庫時汽車板交貨的含稅價格(含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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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交割費用
1、交割手續費
2、其他費用:
交割預報定金30元/噸,按實際入庫數量在辦理完入庫手續后退回(預報但未入庫數量的相應定金不退)。
硅鐵運達倉庫指定貨位前的一切費用和貨物裝到汽車板的出庫費用由賣方客戶承擔,貨物出庫裝到汽車板后的一切費用由買方客戶承擔。
硅鐵包裝物不另行計價。
項目
費用標準
備注
倉儲費
0.45元/噸·天
出入庫費
入庫費
25元/噸
出庫費
0元/噸
中轉費
與倉儲費、出入庫費用相同
配合檢驗費
入庫
3元/噸
出庫復檢
18元/噸
鄭州商品交易所委托檢驗收費標準(CC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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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鐵合金
項目
檢驗費(元/項)
磷
260
硫
260
碳
260
粒度
280
全部檢驗費用
1410元
注:1.取樣費10元/噸;
2.最低收費:3000元/批 (不包括檢驗費)
3.對于有包裝的貨物,在取樣時要求必須倒袋,以保證所取樣品具有代表性。
鄭州商品交易所委托檢驗收費標準(SGS)
硅鐵合金
項目
分析費(元/項)
硅
280
磷
280
硫
280
碳
280
粒度
280
全部樣品分析費
1400元
除上述樣品分析費用外,取樣、制樣費用收取標準如下:
1.??? 差旅費:SGS各分公司駐地當地檢驗員檢驗差旅費500元/天,異地按實際發生費用收取。
2.??? 現場檢驗費:按2500元/人工標準收取(一位檢驗員工作8小時為一個“人工”,自檢驗員離開駐地開始計算,截止到檢驗員回到駐地。超過8小時部分,按照每個檢驗員313元/小時標準加收超時費用)。
3.??? 品質樣品運送費:由實際樣品重量和運輸距離收費,約為500元/批次。
4.??? 制樣費:500元/批次。
5.??? 證書費:紙質證書: 500元/套; 電子證書:免費(兩種證書介質,只能選定其中一種)。
檢驗費用合計:
差旅費+現場檢驗費+品質樣品運送費+制樣費+ 分析費+證書費+增值稅(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