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僅供參考,具體規則以交易所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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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割前準備
買方客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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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方客戶 |
1、交割意向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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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割意向表 |
2、交割手續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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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割手續費表 |
3、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 |
|
3、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 |
4、交割授權委托書 |
|
4、交割授權委托書 |
5、交割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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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可用于交割的倉單 |
6、開票資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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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注銷申請(不提貨無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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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方客戶第2、3、4、6項及賣方客戶第2、3、4項僅首次需要提交,再次交割時無變化則無需提交。
賣方客戶如未持有倉單,交割前還需提前辦理商品入庫、倉單注冊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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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割方式
倉庫交割和中轉倉庫交割(中轉倉單不得用于集中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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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割單位及交割月限倉
交 割 單 位:185包±5包(227±10公斤/包)(8手)。
交割月限倉 :800手
如交割量超過交割月限倉,需在交割月前一個月第5個日歷日前申請交割月套保額度,具體額度以交易所審批結果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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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割及開票流程
交割流程:
時間 |
買方客戶 |
賣方客戶 |
臨近交割月至最后交易日前 |
提交交割材料 |
①辦理商品入庫注冊倉單(已持有倉單除外) ②提交交割材料 |
最后交易日 |
保證金轉為交割預付款 |
①提交倉單
②申報凍結倉單數量后當日釋放交割保證金(未申報則配對日釋放)
|
第一交割日(最后交易日后第一個交易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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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倉單 |
第二交割日(配對日) |
①挑選倉單
②扣交割手續費
|
①扣交割手續費
②釋放交割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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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交割日 |
①扣交割余款 ②收市后收取倉單 |
①收取買方客戶開票信息
②結算后收取80%交割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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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交割日后7個交易日內 |
收取交割發票 |
①開具交割發票轉交買方 ②買方確認票據后收取20%交割余款 |
1、賣方客戶可以在進入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期間提交滾動交割申請。滾動交割買賣雙方響應成功當日為第一交割日(當日為滾動交割的配對日、收取交割手續費),進入交割流程。參與滾動交割的客戶需在交割意向表中注明滾動交割意向。
2、第二交割日為賣方客戶倉儲費最后計費日,第三交割日為買方客戶倉儲費開始計費日。當月倉儲費由交易所次月初通過期貨賬戶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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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票流程:
賣方客戶 ?→ ?買方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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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交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賣方客戶應當在交割日后7個交易日內將發票傳遞給買方客戶。發票延遲1至10日(公歷日)的,賣方應當每天支付貨款金額0.5‰的滯納金;超過10日(公歷日)仍未提供發票的,視為拒絕提供發票,賣方應當按貨款金額的規定比例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比例按照國家稅務部門公布的增值稅稅率執行。滯納金或者違約金從貨款余額中扣除,補償給買方,剩余貨款屬于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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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交割品要求及規定
基準交割品:
符合GB1103.1-2012《棉花第1部分:鋸齒加工細絨棉》規定的3128B級,且長度整齊度為U3檔,斷裂比強度為S3檔,軋工質量為P2檔的國產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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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品及升貼水:
符合GB1103.1-2012《棉花第1部分:鋸齒加工細絨棉》規定的,顏色級為11、21、41、12、22級,平均長度級為27mm、29mm及以上,長度整齊度為U1、U2、U4檔,主體馬克隆值級為A級、C級C2檔,斷裂比強度為S1、S2、S4檔,軋工質量為P1檔、P3檔的棉花,可以替代交割。替代交割品升貼水由交易所另行制定并公告。
一個交割單位棉花按照顏色級和軋工質量比例實行分級計價。有主體顏色級的棉花,升水100元/噸。無主體顏色級的棉花,以其中占比例最大的顏色級為標注顏色級。
升貼水和分級計價按重新檢驗的結果隨貨款一并結算。
N年產鋸齒細絨白棉從N+1年8月1日起每日歷日貼水4元/噸,至N+2年3月的最后一個工作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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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出庫規定:
1、自新年度(每年9月1日)起,交易所開始接受新年度棉花的報驗申請。
2、棉花入庫時,倉庫按《入庫通知單》、原驗證書和碼單接收棉花。
3、棉花重量和質量檢驗實行公證檢驗制度。按照棉花國家標準和《期貨交割棉公證檢驗實施辦法(暫行)》執行。
4、入庫棉花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棉花包裝》(GB6975-2007)規定的Ⅰ型號棉包(227±10公斤),且須附有檢驗證書及原碼單。
5、棉花入庫過程中和倉單注冊前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交割倉庫應當拒絕轉存為期貨交割商品,并及時通知會員或者貨主:
(1)摻雜使假的;
(2)不符合GB1103.1-2012組批規則的;
(3)棉包出現嚴重污染、水漬,發現火燒、霉變等,或者有異味的以及包裝不完整的;
(4)未經檢驗,棉包標志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
(5)崩包率大于5%的;
(6)非本棉花年度生產的;
(7)單包回潮率大于10%的;采用塑料套包法包裝的,一批棉花中單包回潮率超過9%,或者按批計算的平均回潮率超過8.5%的;
(8)經檢驗發現顏色級有51、32、13、23、33、14、24,長度有小于27毫米,長度整齊度有U5檔,馬克隆值有C級C1檔,斷裂比強度有S5檔的棉花;
(9)其他不符合交割規定的。
6、中轉倉單持有人負責中轉倉單轉為標準倉單的貨物運輸,并承擔運輸過程中貨物損毀、滅失的責任。
7、中轉倉單對應的貨物從中轉倉庫運至倉庫轉為標準倉單前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倉庫不得將其轉存為期貨交割商品,并應及時通知會員或者客戶:
(1)棉包存在嚴重污染、水漬,發現火燒、霉變,有異味或者包裝不完整等情況的;
(2)崩包率大于5%的;
(3)棉花質量指標不符合倉單注銷出庫規定的;
(4)因自然變異而導致棉花顏色級指標達到或超出倉單注銷出庫規定80%的;
(5)中轉倉單從中轉倉庫出庫之日起,到運至倉庫之日止,汽車運輸超過10天或者鐵路運輸超過25天的;出現不可抗力情況的除外。
8、倉庫應將與所提棉花相對應的《公證檢驗證書》隨貨同行聯一份交貨主。貨主可在商品發運前逐批核對棉花的產地、包裝、批次和件數等項目,驗收結果應當經貨主、倉庫雙方認可。
9、因自然變異導致標準倉單顏色級與注冊時相比出現下降的,仍可正常辦理出庫手續,客戶不得拒絕接貨。
因自然變異造成顏色級Rd值降低但并未超過3.9%或者+b值增加但并未超過2.7的,由買方客戶承擔。倉庫或中轉倉庫承擔變異超過前述規定部分的顏色級差價,差價的計算根據交易所公告的顏色級之間升貼水標準執行。
中轉倉單對應的貨物從中轉倉庫運至倉庫出現虧重的,仍可正常辦理出庫手續,買方客戶不得拒絕接貨。虧重在1.3%及以內的,由買方客戶承擔;虧重超過1.3%的,由最初的中轉倉單持有人按最近交割月最高交割結算價對買方客戶進行補償,補償不足部分由注冊該中轉倉單的中轉倉庫按最近交割月最高交割結算價補償。
《公證檢驗證書》超過有效期的倉單注銷時需要重新檢驗的,由提出重新檢驗方支付公檢及相關費用。
10、出庫過程中,發現棉花崩包的,倉庫應當免費回包。
11、處于凍結狀態的中轉倉單用于轉化標準倉單而辦理出庫的,需提前解除凍結狀態,并參照標準倉單注銷和出庫程序辦理出庫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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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單規定:
1、自交割月最后交易日下午3時起,交易所不再受理倉庫提出的用于當月交割的倉庫倉單注冊申請。該日下午3時以后的注冊申請所形成的標準倉單可以參與后續月份交割。交易所規定的可予質量免檢的商品用于期貨交割的,最遲應當在合約最后交易日前一日申請注冊。
2、N年生產的棉花注冊的標準倉單、中轉倉單,有效期至N+2年3月的最后一個工作日。
指定質檢機構:
棉花適用中國纖維檢驗局公證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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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違約的判定:
1、規定期限內,賣方未能如數交付標準倉單或未能如數交付實物的。
2、規定期限內,買方未能如數解付貨款的。
3、車(船)板賣方交割的貨物質量不符合交割質量規定的。
4、交易所認定的其他違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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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違約的處理:
1、構成交割違約的,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部分合約價值(按交割結算價計算)20%的違約金給守約方。買賣雙方終止交割。
2、計算買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時,交易所應對違約部分預扣合約價值20%的違約金。
計算賣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的公式為:
賣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手)=[應交標準倉單數量(張)-已交標準倉單數量(張)]×交割單位÷交易單位
計算買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的公式為:
買方接到的倉單為完稅標準倉單的,買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手)=(應交貨款 -已交貨款)÷(1-20%)÷(交割結算價+包裝物單價)÷交易單位
買方接到的倉單為保稅標準倉單的,買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手)=[保稅應交貨款(元)-已交貨款(元)]÷ 保稅交割結算價(元/噸)÷(1-20%)÷交易單位
3、買賣雙方同時違約的,交易所按終止交割處理,并對雙方分別處以違約部分合約價值5%的罰款。
4、出現終止交割情形時,交易所的擔保責任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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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交割結算價
棉花期貨滾動交割的交割結算價為期貨合約配對日(含該日)前10個交易日交易結算價的算術平均價。集中交割的交割結算價為期貨合約最后交易日(含該日)前10個交易日交易結算價的算術平均價。
棉花各期貨合約的交割基準價為該期貨合約的基準交割品在基準交割倉庫交貨的含稅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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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交割費用
1、交割手續費
2、其他費用:
交割預報定金30元/噸,按實際入庫數量在辦理完入庫手續后退回(預報但未入庫數量的相應定金不退)。
客戶申請注冊倉單的棉花采用塑料包裝的,須向交割倉庫交納50元/噸的包裝材料質保金。
棉花運達倉庫指定貨位前的一切費用由賣方客戶承擔;從指定貨位到裝上車、船(汽車、火車、輪船)板的費用由買方客戶承擔。
棉花包裝物不另行計價。
項??? 目 |
費用標準 |
倉? 儲? 費 |
新疆地區 |
非新疆地區 |
0.6元/噸·天 |
0.8元/噸·天 |
入出庫費用 |
運輸方式 |
汽車 |
火車 |
汽車 |
火車 |
入庫(元/噸) |
0 |
45/噸 |
30元/噸 |
50元/噸 |
出庫(元/噸) |
0 |
45/噸+800元/車 |
入庫配合公檢費 |
25元/噸 |
復檢費用 |
入出庫復檢費 |
64元/噸 |
出庫復檢配合檢驗費 |
25元/噸 |
以下內容僅供參考,具體規則以交易所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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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割前準備
買方客戶
賣方客戶
1、交割意向表
1、交割意向表
2、交割手續費表
2、交割手續費表
3、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
3、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
4、交割授權委托書
4、交割授權委托書
5、交割貨款
5、可用于交割的倉單
6、開票資料
7、注銷申請(不提貨無需)
買方客戶第2、3、4、6項及賣方客戶第2、3、4項僅首次需要提交,再次交割時無變化則無需提交。
賣方客戶如未持有倉單,交割前還需提前辦理商品入庫、倉單注冊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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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割方式
倉庫交割和中轉倉庫交割(中轉倉單不得用于集中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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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割單位及交割月限倉
交 割 單 位:185包±5包(227±10公斤/包)(8手)。
交割月限倉 :800手
如交割量超過交割月限倉,需在交割月前一個月第5個日歷日前申請交割月套保額度,具體額度以交易所審批結果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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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割及開票流程
交割流程:
時間
買方客戶
賣方客戶
臨近交割月至最后交易日前
提交交割材料
①辦理商品入庫注冊倉單(已持有倉單除外)
②提交交割材料
最后交易日
保證金轉為交割預付款
①提交倉單
②申報凍結倉單數量后當日釋放交割保證金(未申報則配對日釋放)
第一交割日(最后交易日后第一個交易日)
公布倉單
第二交割日(配對日)
①挑選倉單
②扣交割手續費
①扣交割手續費
②釋放交割保證金
第三交割日
①扣交割余款
②收市后收取倉單
①收取買方客戶開票信息
②結算后收取80%交割貨款
第三交割日后7個交易日內
收取交割發票
①開具交割發票轉交買方
②買方確認票據后收取20%交割余款
1、賣方客戶可以在進入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期間提交滾動交割申請。滾動交割買賣雙方響應成功當日為第一交割日(當日為滾動交割的配對日、收取交割手續費),進入交割流程。參與滾動交割的客戶需在交割意向表中注明滾動交割意向。
2、第二交割日為賣方客戶倉儲費最后計費日,第三交割日為買方客戶倉儲費開始計費日。當月倉儲費由交易所次月初通過期貨賬戶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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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票流程:
賣方客戶 ?→ ?買方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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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交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賣方客戶應當在交割日后7個交易日內將發票傳遞給買方客戶。發票延遲1至10日(公歷日)的,賣方應當每天支付貨款金額0.5‰的滯納金;超過10日(公歷日)仍未提供發票的,視為拒絕提供發票,賣方應當按貨款金額的規定比例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比例按照國家稅務部門公布的增值稅稅率執行。滯納金或者違約金從貨款余額中扣除,補償給買方,剩余貨款屬于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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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交割品要求及規定
基準交割品:
符合GB1103.1-2012《棉花第1部分:鋸齒加工細絨棉》規定的3128B級,且長度整齊度為U3檔,斷裂比強度為S3檔,軋工質量為P2檔的國產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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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品及升貼水:
符合GB1103.1-2012《棉花第1部分:鋸齒加工細絨棉》規定的,顏色級為11、21、41、12、22級,平均長度級為27mm、29mm及以上,長度整齊度為U1、U2、U4檔,主體馬克隆值級為A級、C級C2檔,斷裂比強度為S1、S2、S4檔,軋工質量為P1檔、P3檔的棉花,可以替代交割。替代交割品升貼水由交易所另行制定并公告。
一個交割單位棉花按照顏色級和軋工質量比例實行分級計價。有主體顏色級的棉花,升水100元/噸。無主體顏色級的棉花,以其中占比例最大的顏色級為標注顏色級。
升貼水和分級計價按重新檢驗的結果隨貨款一并結算。
N年產鋸齒細絨白棉從N+1年8月1日起每日歷日貼水4元/噸,至N+2年3月的最后一個工作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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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出庫規定:
1、自新年度(每年9月1日)起,交易所開始接受新年度棉花的報驗申請。
2、棉花入庫時,倉庫按《入庫通知單》、原驗證書和碼單接收棉花。
3、棉花重量和質量檢驗實行公證檢驗制度。按照棉花國家標準和《期貨交割棉公證檢驗實施辦法(暫行)》執行。
4、入庫棉花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棉花包裝》(GB6975-2007)規定的Ⅰ型號棉包(227±10公斤),且須附有檢驗證書及原碼單。
5、棉花入庫過程中和倉單注冊前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交割倉庫應當拒絕轉存為期貨交割商品,并及時通知會員或者貨主:
(1)摻雜使假的;
(2)不符合GB1103.1-2012組批規則的;
(3)棉包出現嚴重污染、水漬,發現火燒、霉變等,或者有異味的以及包裝不完整的;
(4)未經檢驗,棉包標志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
(5)崩包率大于5%的;
(6)非本棉花年度生產的;
(7)單包回潮率大于10%的;采用塑料套包法包裝的,一批棉花中單包回潮率超過9%,或者按批計算的平均回潮率超過8.5%的;
(8)經檢驗發現顏色級有51、32、13、23、33、14、24,長度有小于27毫米,長度整齊度有U5檔,馬克隆值有C級C1檔,斷裂比強度有S5檔的棉花;
(9)其他不符合交割規定的。
6、中轉倉單持有人負責中轉倉單轉為標準倉單的貨物運輸,并承擔運輸過程中貨物損毀、滅失的責任。
7、中轉倉單對應的貨物從中轉倉庫運至倉庫轉為標準倉單前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倉庫不得將其轉存為期貨交割商品,并應及時通知會員或者客戶:
(1)棉包存在嚴重污染、水漬,發現火燒、霉變,有異味或者包裝不完整等情況的;
(2)崩包率大于5%的;
(3)棉花質量指標不符合倉單注銷出庫規定的;
(4)因自然變異而導致棉花顏色級指標達到或超出倉單注銷出庫規定80%的;
(5)中轉倉單從中轉倉庫出庫之日起,到運至倉庫之日止,汽車運輸超過10天或者鐵路運輸超過25天的;出現不可抗力情況的除外。
8、倉庫應將與所提棉花相對應的《公證檢驗證書》隨貨同行聯一份交貨主。貨主可在商品發運前逐批核對棉花的產地、包裝、批次和件數等項目,驗收結果應當經貨主、倉庫雙方認可。
9、因自然變異導致標準倉單顏色級與注冊時相比出現下降的,仍可正常辦理出庫手續,客戶不得拒絕接貨。
因自然變異造成顏色級Rd值降低但并未超過3.9%或者+b值增加但并未超過2.7的,由買方客戶承擔。倉庫或中轉倉庫承擔變異超過前述規定部分的顏色級差價,差價的計算根據交易所公告的顏色級之間升貼水標準執行。
中轉倉單對應的貨物從中轉倉庫運至倉庫出現虧重的,仍可正常辦理出庫手續,買方客戶不得拒絕接貨。虧重在1.3%及以內的,由買方客戶承擔;虧重超過1.3%的,由最初的中轉倉單持有人按最近交割月最高交割結算價對買方客戶進行補償,補償不足部分由注冊該中轉倉單的中轉倉庫按最近交割月最高交割結算價補償。
《公證檢驗證書》超過有效期的倉單注銷時需要重新檢驗的,由提出重新檢驗方支付公檢及相關費用。
10、出庫過程中,發現棉花崩包的,倉庫應當免費回包。
11、處于凍結狀態的中轉倉單用于轉化標準倉單而辦理出庫的,需提前解除凍結狀態,并參照標準倉單注銷和出庫程序辦理出庫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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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單規定:
1、自交割月最后交易日下午3時起,交易所不再受理倉庫提出的用于當月交割的倉庫倉單注冊申請。該日下午3時以后的注冊申請所形成的標準倉單可以參與后續月份交割。交易所規定的可予質量免檢的商品用于期貨交割的,最遲應當在合約最后交易日前一日申請注冊。
2、N年生產的棉花注冊的標準倉單、中轉倉單,有效期至N+2年3月的最后一個工作日。
指定質檢機構:
棉花適用中國纖維檢驗局公證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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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違約的判定:
1、規定期限內,賣方未能如數交付標準倉單或未能如數交付實物的。
2、規定期限內,買方未能如數解付貨款的。
3、車(船)板賣方交割的貨物質量不符合交割質量規定的。
4、交易所認定的其他違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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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違約的處理:
1、構成交割違約的,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部分合約價值(按交割結算價計算)20%的違約金給守約方。買賣雙方終止交割。
2、計算買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時,交易所應對違約部分預扣合約價值20%的違約金。
計算賣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的公式為:
賣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手)=[應交標準倉單數量(張)-已交標準倉單數量(張)]×交割單位÷交易單位
計算買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的公式為:
買方接到的倉單為完稅標準倉單的,買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手)=(應交貨款 -已交貨款)÷(1-20%)÷(交割結算價+包裝物單價)÷交易單位
買方接到的倉單為保稅標準倉單的,買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手)=[保稅應交貨款(元)-已交貨款(元)]÷ 保稅交割結算價(元/噸)÷(1-20%)÷交易單位
3、買賣雙方同時違約的,交易所按終止交割處理,并對雙方分別處以違約部分合約價值5%的罰款。
4、出現終止交割情形時,交易所的擔保責任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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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交割結算價
棉花期貨滾動交割的交割結算價為期貨合約配對日(含該日)前10個交易日交易結算價的算術平均價。集中交割的交割結算價為期貨合約最后交易日(含該日)前10個交易日交易結算價的算術平均價。
棉花各期貨合約的交割基準價為該期貨合約的基準交割品在基準交割倉庫交貨的含稅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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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交割費用
1、交割手續費
2、其他費用:
交割預報定金30元/噸,按實際入庫數量在辦理完入庫手續后退回(預報但未入庫數量的相應定金不退)。
客戶申請注冊倉單的棉花采用塑料包裝的,須向交割倉庫交納50元/噸的包裝材料質保金。
棉花運達倉庫指定貨位前的一切費用由賣方客戶承擔;從指定貨位到裝上車、船(汽車、火車、輪船)板的費用由買方客戶承擔。
棉花包裝物不另行計價。
項??? 目
費用標準
倉? 儲? 費
新疆地區
非新疆地區
0.6元/噸·天
0.8元/噸·天
入出庫費用
運輸方式
汽車
火車
汽車
火車
入庫(元/噸)
0
45/噸
30元/噸
50元/噸
出庫(元/噸)
0
45/噸+800元/車
入庫配合公檢費
25元/噸
復檢費用
入出庫復檢費
64元/噸
出庫復檢配合檢驗費
25元/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