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部分期貨合約交易手續費標準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1-10-29 10: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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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門、各分支機構、各位投資者:
根據鄭商函〔2021〕866號、大商所發〔2021〕472號文件通知:
一、鄭州商品交易所
自2021年10月29日當晚夜盤交易時起,交易所的純堿期貨2201合約的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為10元/手。
二、大連商品交易所
自2021年11月2日交易時(即11月1日夜盤交易小節時)起:
1.交易所的玉米淀粉1月、5月、9月合約的日內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為1.5元/手;非1月、5月、9月合約的日內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為1.5元/手,非日內交易交易手續費調整為1.5元/手。
2.交易所的乙二醇期貨品種的日內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為3元/手。
3.交易所的液化石油氣2112、2201合約的日內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為10元/手。
我公司將對以上期貨品種合約交易手續費標準進行相應調整。
特此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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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期貨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